学校接受省级文明学校复查

时间:2016年01月16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1月14日,由云南省教育厅德育处、三生教育处处长潘光伟任组长的省级文明学校复查考评组一行到我校呈贡校区,就省级文明学校复查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复查工作汇报会在明远楼举行。我校党委副书记张昌山,复查考评组全体成员,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出席了汇报会。张昌山代表学校作省级文明学校复查工作汇报,他对复查考评组一行到校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学校近三年来文明学校创建工作的情况。他说,学校历来高度重视文明学校创建工作,在创建工作中,学校明确育人育才方向,创新现代教育理念,坚持正确价值取向,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建设积极进取校风,培育师生良好情操,组织丰富文化活动,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创造优美校园环境,构建长效工作机制,为学校建设区域性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提供了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文化条件。自2013年获得省级文明学校称号以来,文明学校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学校将继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学校创建工作,不断开拓进取,进一步办好云南大学,为国家和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复查考评组组长潘光伟对我校获得省级文明学校称号三年来的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希望学校能够从学术化的文明、法制化的文明、生活化的文明、常态化的文明四个方面,进一步提升文明学校创建工作的水平和内涵,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为成为全国“文明校园”打下坚实基础。

检查组成员和校内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在汇报会上发言。

党委宣传部部长马志宇主持汇报会。



汇报会开始前,复查考评组一行查看了我校省级文明学校复查工作相关痕迹材料,实地考察了呈贡校区安防中心、新闻学院演播室、法学院模拟法庭、90周年校史展、楠苑学生生活园区等,详细了解校区管理、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的情况。

我校于2013年2月获评成为省级文明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获评省级文明学校后三年须接受复查考评。本次复查考评是对我校近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也是下一步工作的动力。

撰稿:马竞欧   摄影:李哲   马竞欧

(编辑:马竞欧)

(作者:佚名 编辑:云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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