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与云南省司法厅开启合作共建新篇章

时间:2015年05月20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5月19日上午,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法学院大楼内嘉宾云集,一派隆重。经过前期的充分酝酿、研究和商议,云南大学与云南省司法厅此间举行仪式,签署合作共建协议。仪式的举行,标志着校厅双方合作共建的“云南省法治宣传教育研究中心”、“云南省贫困师生云大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和“云南省法治示范校园”正式落户云南大学。此系列举措在全省高校均属首次,是云南大学服务云南行动计划的深化和拓展。

 

 

云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乔汉荣,云南省司法厅厅长马继延、副厅长吴俊明,云南大学党委书记杨林、校长林文勋出席仪式并在主席台就座。

 

 

杨林在仪式上讲话。他对云南省委政法委、云南省司法厅长期以来给予云南大学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对出席签约仪式的各界人士表示欢迎。杨林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适应了当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何为“全面”?他道出自己的理解,这种“全面”就是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他强调,此次云南大学与云南省司法厅的合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不仅在提高法律学科理论研究能力和水平,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上具有特殊的价值,更在具体的法治实践,用法律的肩膀扛起社会道义,提高全民族的法律素质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的实践意义。杨林还表示,中国正处在一个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时期,法律将伴随每个人的一生。因此,他认为,每个人都应该习惯用法眼看世界。杨林最后表示,作为一所敢于创新、勇于担当的大学,云南大学将倍加珍惜云南省委政法委、云南省司法厅给予的发展机会,全力以赴、努力工作,早出成绩。

 

 

马继延在讲话中说,此次与云南大学签署合作共建协议,是云南省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喜事,也是省级职能部门与高等院校的又一次强强联合,也是体现社会办学、开门办学的一次有益实践,必将为双方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而且标志着双方优势互补、合作共建进入了紧密的、有序的、务实的实施阶段。他同时表示,云南省司法厅将秉持合作共赢的理念,全面加强与云南大学的交流配合,在项目课题研究、政策咨询服务、人员交流培养、信息资源合作、公益法律服务、法治校园创建等方面开展充分合作,进一步深化合作关系、扩大合作渠道、拓展共建领域、丰富共建内涵,探索和建立多层次、宽领域的“厅校合作共建”模式,形成长效、规范的工作机制,推动合作共建活动深入有序开展,推进依法治省工作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在对落户云南大学的共建项目提出了明确发展要求后,马继延希望合作双方为法治云南、平安云南多做好事、多做实事。

 

 

仪式上,在与会嘉宾、师生的见证下,林文勋与马继延代表合作双方签署了共建协议;乔汉荣、马继延、杨林、林文勋共同为“云南省法治宣传教育研究中心”和“云南省贫困师生云大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揭牌;吴俊明主持仪式并宣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名单,来自省内政府机构、高等院校、法律实务部门的40人获聘。

 

 

云南大学党委副书记张昌山,纪委书记陆琴雯,副校长王建华、杨泽宇、刘晓江,云南大学法学院师生代表,云南大学、云南省司法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云南电视台、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等新闻媒体的记者全程参加仪式。

云南大学与云南省司法厅携手合作共建,将为云南依法治省、依法治校、法律扶贫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其中,云南省法治宣传教育研究中心将围绕云南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理论、制度和实践前沿问题开展研究,为法治云南建设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高质量的政策咨询建议,推进法理研究与法治实践的深度结合、协调发展,打造云南法制宣传教育的高端智库、法治云南建设的咨询中心和西南地区知名、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法治宣传教育研究基地;云南省贫困师生云大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将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重要指示,整合学校法律人才资源、发挥法学教育专业优势,努力打造成为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窗口、解决贫困师生实际问题的重要载体、培养优秀法律服务后备人才的重要基地;云南省法治示范校园建设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切实转变教育管理理念和方式,大力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全省法治示范校园创建的先行区、试验田和行业法治创建的窗口单位,辐射带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进程。

撰稿:祁志浩 摄影:王崴  陈涛

(编辑:马竞欧)

(作者:佚名 编辑:云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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