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积极学习、宣讲民法典

时间:2020年09月24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民法典》颁布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其中对《民法典》的宣传教育作了重要指示。为了促进《民法典》的实施,法学院教师积极参与《民法典》学习、宣讲活动。

将《民法典》学习融入党的理论学习

   6月19日,法学院教工支部开展《民法典》学习交流探讨主题党日活动,院党委书记谢维华、院长佴澎和教师党员对其主要内容进行了线上学习研讨。于定明、张世湫、屈舒阳、朱静洁等党员教师就民法典的编纂及相关条文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   

   6月29日下午,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到法学院开展专题学习。校党委副书记、校长伏润民主持会议,法学院于定明教授就《民法典》学习作主题发言。伏润民在总结讲话中表示,普法永远在路上,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养法治理念,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狠抓制度落实,提升制度执行力,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7月1日,云南省教育厅高教处党支部、科技处党支部、院校合作处党支部、省委教育工委学生工作部党支部与我校法学院教工党支部共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云南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陈世波、一级巡视员陶晴、我校党委副书记桂正华参加活动。法学院于定明教授以《民法典热点重点条文解读》为题作主题发言。

法学院组织撰写解读《民法典》系列文章

  《民法典》颁布后,法学院组织撰写了一系列文章,包括佴澎教授撰写的《民法典开启中国法治新时代》、石现明教授撰写的《人格权编是人之为人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冯忠明教授撰写的《国家兴,则民法兴》、于定明教授撰写的《侵权责任编:在权益保护与行为自由之间寻求平衡》、王雪教授撰写的《民法典的谦抑性表达彰显了立法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张世湫副教授撰写的《民法典精准设计临时监护制度》、栾敏副教授《撰写的民法典为婚姻家庭操碎了心》等文章先后在云南长安网、云南法治网、《云南法制报》、《云南财经大学校报》等媒体刊出。

 

法学院教师受邀到多地开展《民法典》宣讲工作

  《民法典》颁布后,多家单位组织开展学习活动,法学院多名教师受邀宣讲《民法典》。佴澎教授受邀到省委统战部、中共云南省直机关工委、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边防总队等单位宣讲;于定明教授受邀到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昆明市教育体育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宣讲;王雪教授受邀到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大理州法学会、寻甸县公安局、中国银行昆明市盘龙支行等单位宣讲;陈庆云副教授受邀到安宁市委党校等单位宣讲;张世湫副教授受邀到云南省红十字会等单位宣讲。

   8月17日,“云南省民法典巡回宣讲活动”在昆明举行启动仪式,将我省《民法典》宣讲活动推向高潮。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省法学会会长张太原出席启动仪式,为巡回宣讲团授旗、颁发聘书并讲话。宣讲团成员共计30人,佴澎教授、马慧娟教授、于定明教授、王宏军教授、栾敏副教授入选讲师团。启动仪式中,法学院于定明教授代表宣讲团成员接受宣讲团团旗,佴澎等五位教授代表宣讲团成员接受聘书。法学院教师将与宣讲团的其他成员分赴各州市进行《民法典》宣讲活动。




法学教师参加省社科联民法典微视频录制

   为了面向社会公众宣讲《民法典》,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组织高校法学教师、法官、检察官、律师共计9人录制《民法典》宣讲微视频。法学院教师佴澎教授、于定明教授、王雪教授受邀参加,三位教师共计完成14个微视频。该系列微视频将在云岭大讲堂、学习强国等平台播出。

   法学院教师踊跃参加《民法典》宣讲活动,从校内走出校外,从线下走向线上,从昆明市区走向整个云岭大地,以不同形式面向不同对象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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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云南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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