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顺利通过中央文明委复查 再次荣膺“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15年05月25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我校顺利通过中央文明委复查

再次荣膺“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我校接到曲靖市文明办通知,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区)和继续保留的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的通报》,经复查合格,中央文明委确认继续保留我校“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同时下发了相关通报,对我校自2011年获批“全国文明单位”以来,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效给予表彰。

我校2011年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三年来,学校紧密结合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立德树人”这个根本任务,着力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提升文明创建水平,坚持不懈开展校级文明单位、文明宿舍、平安和谐家庭等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及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校级文明单位占92.37%,千余间宿舍被命名为“文明宿舍”,120户家庭成为平安和谐家庭;学校 2012、2013年被评为省“志愿服务活动先进集体”,30名学生获“云南省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3名同学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珠源讲坛、道德讲堂、青年夜话、师生面对面、自立自强“十佳”大学生评选等精品文化活动成为助推师生成长发展的重要平台。文明创建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成绩突出,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文化传承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涌现出了一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的优秀学子和教师:2009届毕业生徐瑞被评为全国模范教师,2011级学生赵德贵被共青团中央评为全国高校50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之一,青年教师何艳丽荣获云南省 “五一”劳动勋章(是全省高校唯一获此殊荣的教师)。

  三年来,我校师生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在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活动、道德讲堂建设、学习型单位建设、文明有礼培育、文明风尚传播、文化体育活动、参与帮扶共建、理论宣讲、优质服务、文明城市创建、科研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充分展示了高等学校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群众的高度肯定,学校荣获云南省园林单位、曲靖市文学艺术工作先进集体、创卫卫生示范单位、曲靖市道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学校再次荣膺“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对学校以往精神文明建设的充分肯定,也将有力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平。学校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精神文明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为推动学校内涵发展、转型发展和特色发展,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合格证书

(作者:佚名 编辑:曲靖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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