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拒绝酒驾,智能交通伴你安全文明出行”普法宣讲活动

时间:2016年10月08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提高全民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发挥机关事业单位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营造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夯实道路交通安全源头基础,促进国家级文明城市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办字〔2016〕3号)的安排部署,9月21日下午丽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市大队民警到我校图书馆报告厅开展了“拒绝酒驾,智能交通伴你安全文明出行”普法宣讲活动。全校教职工和学生代表参加了活动,副校长朱桂香主持会议。



宣讲活动上,城市大队民警许强围绕《拒绝酒驾 安全文明行车》的主题,从“什么是酒驾醉驾、酒驾醉驾对安全行车有什么影响、酒驾醉驾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哪些影响、酒驾醉驾为什么在丽江高发?算算七笔帐,酒驾醉驾值不值?今后我们应该怎么做”五个方面作了精彩的宣讲。城市大队民警许磊围绕《智能交通伴你文明出行》,从“城区智能交通概况、智能交通的功能,常见交通违法、如何安全文明出行”四个方面作了宣讲。两位宣讲成员授课深入浅出,联系实际,运用了大量的图片、数据和发生在丽江自己身边的案例,以案说法,以法论事,分析透彻,讲授生动,发人深省,非常实用,使参会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深受教育和启发。



    最后朱副校长向全校师生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领会宣讲活动内容,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守法意识、文明交通意识,积极营造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二是认真履行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学校内部交通安全,广泛向老师、同学和家人朋友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相关交通安全规定,把安全挺在前面;二是深刻汲取教训,拒绝酒驾,安全文明行车,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同时祝愿各位老师同学安康快乐,开一辈子安全车,行一辈子安全路。

                                                                宣传部供稿


(作者:佚名 编辑: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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