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党委中心组第13次集中学习——学习云南省委办公厅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

时间:2016年06月01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5月27日上午,我校在党委会议室举行了党委中心组第13次集中学习,学习了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文件(以下简称文件)。在校校领导蒋成旭书记、马云飞副书记、张洪波校长、纪委书记李淑良、党委委员、组织部长王曙、副校级调研员杨华明,以及教授委员会、工会负责人等参加了学习,会议由蒋成旭书记主持。


会议首先由宣传部部长陶其明领学了文件全文。该文件内容具体,指导性、操作性强。从思想作风建设、干部选拔任用、民主集中制、干部培养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制度五个方面22点诠释了如何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如何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蒋书记在会上和大家交流了学习体会及心得。他说,中央、省委高度重视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文件为我校领导班子建设指明了方向。蒋书记结合我校实际从三个方面谈了学习体会:一是坚持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治校,按照学校章程,坚持完善和落实“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以及“校-系”二级管理体系。要明确校党委与行政各自职责并理顺两者间的关系,坚持教授最高学术决策权,开展好“教代会”、“学代会”,促进学校民主管理,尤其是要处理好校系之间的关系,既要防止校级大包大揽不放手,又要提防系级不作为不上进。同时,大力推进学校理事会的建立,为广泛的社会参与提供制度保障和场所支持。二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问题。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广泛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善于进行正确集中。三是希望各位领导,按文件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对号入座”,立行立改,提高自己的履职水平及能力,切实加强我校领导班子建设,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图文:陈永  审稿:陶其明


(作者:佚名 编辑: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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