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邀请云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李光洪到校开展以“依法治校”为主题的法制知识讲座

时间:2015年11月11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为推进以学校章程实施为重点的依法治校步伐,增强广大干部的法律法规意识,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11月6日下午,我校邀请云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李光洪处长到校开展以“养成法治思维 推进依法治校”为题的法制知识讲座。校领导和全体副科以上干部参加了讲座,讲座由我校党委书记蒋成旭主持。


蒋书记向大家介绍了李光洪处长在教育政策的法律法规方面的特长以及在云南省高校章程建设工作中做出的成绩和贡献。

李光洪处长在会上,首先感谢我校对依法治校工作的高度重视!指出我校是全省已核准发布实施学校章程的40所高校中,在抓章程的执行和落实工作中最实的学校之一,并对我校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在讲座中,李光洪处长围绕《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这段论述,通过分析目前所面临的形势、面临的基础,强调了每一位高校工作者法治思维养成的重要性。李处长分别从法治和法治思维;推进依法治校;全方位推进章程执行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深入浅出、引经据典为我校党员干部上了一场内容精彩、生动、丰富的专题讲座。其中,还从六个方面总结了我校章程的主要亮点,具体分析了章程执行的主要任务。最后,李处长引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这段话结束了讲座。


通过聆听李光洪处长的讲座,使我校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意识到养成法律思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了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为实现依法治校、更好地执行和落实学校章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宣传部供稿  图文:杨 琼  审稿:陶其明


(作者:佚名 编辑: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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