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组扩大第8次集中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

时间:2015年10月20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2015年10月16日下午,在办公楼附二楼第四会议室组织开展了我校党委中心组(扩大)第8次集中学习活动,本次活动以学习《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为主题。全校科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蒋成旭主持,分两项议程进行。


第一项学习议程由学校宣传部领学《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章程》分为九章共八十条,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基本规范和重要法宝,全体科以上干部认真学习《章程》并做好了笔记。


第二项学习议程由学校党委书记蒋成旭作学习辅导发言,蒋书记以“依法治校的重要里程碑”为题从三方面进行了学习辅导发言:

一是我校章程制定情况回顾,细数了高校章程制定的发展历程和我校章程制定的过程、重要节点、关键事件,充分肯定了我校章程制定取得的丰硕成果和付出的艰辛努力,强调章程的严谨性、权威性和对我校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意义。

二是介绍了我校章程制定的亮点,第一个亮点是“明确了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在我校的具体表述”,蒋书记深刻剖析了我校确立“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治理结构的内涵,其中党委领导是核心,校长负责是关键;第二个亮点是“明确了教授治学的路径和目标”,进一步阐明了我校积极推行教授治学的缘由和《章程》首次将学术委员会明确为学校的最高学术机构和赋予其更多权限的重要意义,强调了学术委员会在高校治学中的核心地位,并逐一解释了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权和学术委员会委员需具备的条件;第三个亮点是“明确了教学系实行主任负责制”的大胆创新,蒋书记例举了其他高校的做法与我校进行了对比,强调“教学系实行主任负责制”是适合我校校情和发展的正确选择。

最后蒋书记提出了对贯彻实施学校章程的初步思考:一要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要广泛宣传章程的内容、地位和作用,引导师生员工深刻认识修订和实施章程的重要意义,养成法治思维良好习惯,努力在全校形成学习《章程》、尊重《章程》和依法依规办学办事的良好局面;二要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健全以学校《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是学校《章程》落地生根、真正发挥作用的前提,也是贯彻实施学校《章程》的有力保障。要对照《章程》全面清理学校的规章制度,形成根本制度稳定、基本制度完备、具体制度配套的校内规章制度体系,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同时还要加强监督检查,把《章程》实施情况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社会公众、师生员工的监督,建立外部检查与内部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专题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三要加强执行机制建设。从大学章程制定的性质来讲,是有上位法依据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办学宗旨的总纲领,是所有校内规定必须遵守的指南。学校章程被依法核准后,对学校和学校的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都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尊重《章程》、按照《章程》办事、根据《章程》实施管理,应该成为全校师生共同的观念和行为准则。只要《章程》明确规定的,必须坚决执行照抄照搬,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能错。无论是制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等宏观层面的顶层设计,还是实施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改革等,都必须符合《章程》的内涵要义和具体规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牢固树立《章程》执行意识,自觉贯彻《章程》、认真执行《章程》、按《章程》规定科学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要加强对《章程》贯彻实施工作的领导。学校党委是《章程》贯彻实施的领导机构;学校行政是《章程》贯彻实施的执行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章程》实施的监督机构;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贯彻实施《章程》的第一责任人。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按照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原则,务实推进学校《章程》的贯彻实施。


会上向参加学习的科以上干部发放了《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学习材料,今后将进一步扩大《章程》发放范围,做到教职工人手一册,在学生学习、干部培训班等发放《章程》学习材料,做到人人知晓《章程》,人人遵守《章程》,人人依照《章程》做事。

宣传部供稿  图文:夏平  审稿:陶其明


(作者:佚名 编辑: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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